普通話水平測試考場紀律
1.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,雙證不齊者,不得參加測試。
2.進入測試室關閉所有通訊工具,測試過程中不得看任何資料,否則作違紀處理。
3.遲到30分鐘以上(含30分鐘),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測試,下次測試須重新報名。
4.離開考場后,不要大聲喧嘩,保持考場周邊環境安靜。
普通話水平測試違反考場紀律處理辦法
一、應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責令其離開考場,取消本次測試成績及兩年內不得報名:
1.代考。
2.故意妨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。
3. 考生測試完畢,不聽從工作人員勸告,擅自在考試場地逗留并造成考場秩序混亂。
4.其它嚴重擾亂考場秩序或嚴重違反測試紀律行為。
二、應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給予口頭警告,并責令其改正。經數次警告仍不改正的,取消考試資格,成績零分處理。
1.在測試過程中翻閱隨身攜帶的有關資料。
2.利用通訊工具作弊或不關閉通訊工具多次勸阻無效。
三、應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或終止其本場測試資格。
1.未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。
2.在應試過程中,未經允許擅自離開考場。